一、请新生儿父母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以下资料(下划线部分):
1、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父母信息及领证人信息请用黑色水笔按身份证内容填报,字迹务必工整,不得涂改。
2、必须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领证人员非新生儿母亲,是新生儿父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则必须持有新生儿母亲签署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以上所有身份证原件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且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二、办证地点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爱婴大楼一楼大厅
三、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节假日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9118123、69118886
备注:
1、请各位家长住院期间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提供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委托书》,由所在病区医生办公室领取。
4、《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尤其是孩子的姓名,请慎重取好新生儿的姓名后,尽快办理。
孩子名字的要求如下:1.必须随父母姓。2.使用国家通用规范汉字。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出生证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