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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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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

2.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预算表

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支总表

2.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入总表

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支出总表

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财政款收支总表

5.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接受市卫健委的领导和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负责指导县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工作。

(二)以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群体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质量为目标,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优生优育为中心任务,指导基层的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业务,肩负着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任务。

(三)努力提高全面的、系统的、连续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及妇产科、儿科的保健医疗服务,解决本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妇产科、儿科的疑难疾病的会诊和治疗,承担所辖县(区)的会诊、转诊任务并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四)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以及防治计划并牵头实施。

(五)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与本地综合医院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科及疾控防疫部门建立密切联系,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基层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审。定期向市卫健委报告。

(六)承担基层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进修,本院人员的在职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市卫健委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实有各类人员1717人,其中在职1450人、离休5人、退休262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现总收入106623.25万元;

(二)完成门急诊1200000人次;

(三)出院病人55000人次;

(四)手术例数21000人次;

(五)分娩人数25000人;

(六)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公共性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单位预算表

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06623.25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收入预算10662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82.8万元,占9.55%,比2022年预算减少1065.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大型医疗设备在2022年已购买完毕、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进入尾声等;其他收入96440.45万元,占90.45%,比2022年预算减少23796.68万元,下降19.79%,增长原因主要是保健院债务本金2.66亿元于2023年到期,由于资金紧张申请展期至2024年支付。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支出预算10662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861.98万元,下降18.91%,下降原因主要是大型医疗设备在2022年已购买完毕、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进入尾声、保健院债务本金2.66亿元于2023年到期,由于资金紧张申请展期至2024年支付等。其中,基本支出4335.12万元,占4.0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2288.13万元,占95.94%,主要用于药品采购、资产购置、卫生健康等。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182.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卫生健康支出10182.8万元。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6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已进入尾声;二是区大型设备购买完毕。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8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减少106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已进入尾声;二是区大型设备购买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10182.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2023年预算1018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65.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一是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已进入尾声;二是区大型设备购买完毕。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02288.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4580.84万元,下降19.37%,下降原因主要一是保健院南区基建项目已进入尾声;二是区大型设备购买完毕。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01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182.8万元),其他收入安排92105.33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837.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499.24万元,下降45.33%,下降原因主要是西院区已在2022年开诊,相关设备采购工作在当年已基本完成。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出国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及市委市政府10条规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是开展厉行节约,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市政府车改的要求,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公用车管理制度,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个,预算资金102288.13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是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总金额92610.23万元,较上年增加31808.9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331.38万元、通用设备3175.77万元、专用设备47367.47万元、其他资产18735.61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102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购置费4300.03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单位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3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预算报表(1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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