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住培招收补录简章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补录工作的通知》(皖住培〔2026〕3号)文件精神,开展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次招录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皖住培〔2026〕59号)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且未被招收录取人员。非前述人员报名无效。
二、补录计划
| 专业基地名称 | 补录计划数 |
| 妇产科 | 1名 |
| 儿科 | 2名 |
三、补录工作流程
招收补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招收录取-公示-报到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8月5日8:00-8月11日17:30,招收对象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39.145.8.9:9889/),填报培训报考志愿。
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委派单位“介绍信”;系统填报的培训专业(限1个),培训基地(限3个)志愿等信息须与“介绍信”一致。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组合志愿限报3个。
(二)招收录取
本次我院补录招收工作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本次考试医院统一组织,采用手机考试模式,考试类别为临床医学。考试内容主要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学综合考试大纲部分,重点考核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及其临床应用,考试总题量在 150 题左右,时长为120分钟。
笔试考试时间:8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院E楼三楼多媒体大会议室
考试注意事项: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 分钟到场核验身份、参加考试,保持手机电量充足。
预录取名单第一时间上报省住培中心,由省住培中心传至“安徽省住院医师培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若出现学员被多个培训基地录取情况,征求招收对象意见,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再上报省住培中心。仍缺额的计划由我院按照招收对象招录成绩递补完成。
(三)招收公示
我院招收补录工作完成后,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对预录取招收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报到与培训
本次招录学员定于8月31日进行报到并对资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培训,培训时间为2026年9月1日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按照自行退出培训处理。
学员资质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注册证者,请携带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外单位委培学员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5、单位委托培养的学员报到时请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的培训协议,协议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学员自行从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做好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中附件自行打印,不得擅自更改内容;
6、社会人报到时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由我院现场提供;
7、就近办理浦发银行卡、徽商银行卡、招商银行卡(若有,不用额外办理,省外皆可用),用于发放住培补助、夜班费、绩效等,上述银行卡号报到时候告知科教处。
四、待遇和保障
我院与社会化学员签订住培劳动合同,我院严格执行“本院学员和社会化学员同工同酬”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所有学员按统一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同等条件下发放月绩效、误餐补助和相关福利。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奖励性绩效。
[基本保障]
| 序号 | 补助待遇 | 资金来源 | 单位人(元/月) | 社会人(元/月) | 备注 | ||
| 本科 | 硕士 | 本科 | 硕士 |
| |||
| 1 | 中央财政补助 | 中央财政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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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省级财政补助 | 省财政 | 800 | 800 | 800 | 800 | 儿科:960,妇产科标准:根据每年度省财政文件拨付金额核算 |
| 3 | 市级财政补助 | 市财政 | 834 | 834 | 834 | 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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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社会人基本工资 | 医院 | / | / | 2971 | 3319 | 根据合肥市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
| 5 | 紧缺专业补助 | 医院 | 500 | 500 | 500 | 500 | 妇产科、儿科均为紧缺专业 |
| 6 | 住宿补助 | 医院 | 500 | 500 | 500 | 500 | 医院免费提供住宿,无法提供的人员按照此标准补助 |
| 7 | 季度绩效(元/季度) | 医院 | 500 | 800 | 5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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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职工餐补 | 医院 | 880 | 880 | 880 | 880 | 根据医院规定,动态调整,保障与本院员工补助一致 |
| 9 | 社保 | 医院 | / | / | 1123.91 | 11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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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公积金 | 医院 | / | / | 116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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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月(单独值班)绩效 | 医院 | 参照本院同年资职工待遇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经医院考核合格后在轮转期间轮转科室单独值班期考核后发放 | |||
| 12 | 年度绩效 | 医院 | 第一学年:1000元 | 年度考核合格按照学年实际月份相应发放 | |||
| 13 | 其他待遇与保障 | 医院 | 夜班费:非单独值班期间,夜班费折半发放,单独值班期间与本院员工待遇一致 | ||||
| 14 | 医院 | 学员体检:培训期间享受本院职工免费体检 | |||||
| 15 | 医院 | 科研论文等:培训期间以我院署名为第一单位发表核心论文、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得与本院职工同等奖励 | |||||
| 16 | 医院 | 评选优秀住培学员奖励:1000元/人,其他与住培相关的奖励未尽事宜参照我院住培相关文件 | |||||
[贯彻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落实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保障住培学员的职业发展权益。
[“三证合一”学位保障]
我院是安徽医科大学硕士和博士培养点,在我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可以报考我院妇产科学/儿科学同等学历研究生,通过考核合格后,实现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硕士学位证“三证合一”。
五、培训管理
(一)中央项目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正式录取报到后,单位人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模版见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附件5、6),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期间不接受由“单位人”变更为“社会人”的身份变更申请;社会人培训期内由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中央项目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皖教秘科〔2016〕86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力招收简章执行。
(三)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中央项目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以公示名单为准),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社会人培训期内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变更为单位人继续培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给予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招收培训工作中未履行派出单位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
六、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项,敬请查阅我省《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补录工作的通知》(皖住培〔2026〕3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皖住培〔2026〕59号)等文。
我院联系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石镜路交口合肥市妇幼保健院(西区)E楼三楼科教处,联系人:任老师,咨询电话:0551-62160166(外线),6166(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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